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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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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正) |
合肥市宿州路20号信托大厦1304室 |
| 注册资金: |
18.6亿 |
联 系 人: |
朱安国 |
联系电话: |
0551-5227255 |
公司传真: |
0551-2629803 |
| 电子邮件: |
ahxydb@hotmail.com |
| 公司网址: |
http://ahxydb.ahzb.cn |
| 邮政编码: |
230001 |
| 主要经营: |
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担保服务,为市县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股权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融资咨询、信 |
企业简介: |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8.6亿元人民币。公司组建于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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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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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8.6亿元人民币。公司组建于2005年,下设九个部门即担保一部、担保二部、担保三部、再担保部、投资管理部、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
经营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担保服务,为市县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股权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融资咨询、信用评级、财务顾问及与信用担保有关的中介服务。具体经营以下业务: 提供担保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非融资及各种相应的担保服务; 构建担保体系:以再担保和股份认购等手段,构建全省信用担保体系,促进我省担保行业的发展; 股权投资: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项目为主体的投资业务; 中介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资信评估、财务顾问等相关的中介服务; 资产管理:各类资产管理和经批准的租赁、典当等业务; 资本运作; 经省政府指定为省级借款主体,承办国开行140亿元长期贷款借入和转贷业务。
经营宗旨: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围绕省委、省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致力于构建信用担保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繁荣安徽地方经济。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 邮编:230001 电话:0551-5227512 5227513 5227515 传真:0551-2629803
业务部门职能和业务品种
担保一部 主要提供融资类担保。具体有以下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项目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担保、信托产品担保、企业债券担保、进出口信贷担保。 担保二部 主要提供非融资类担保。具体有以下业务品种: 贷款担保、进口开证额度担保、信用证打包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担保、担保商业承兑汇票出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企业债券担保、基金担保、信托产品担保、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业主支付保证、预付款担保、付款担保、保留金担保、维修担保、供货担保、补偿贸易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大宗商品交易融资担保。 担保三部 主要为下岗再就业和其他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 下岗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是对下岗失业人员个人发放的用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短期资金需要的贷款提供的担保。 其他创业人员和机构的小额担保。 再担保部 负责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市、县信用担保机构的合法设立和规范运作。 培育、吸纳资质优良、经营规范的市、县信用担保机构加入全省再担保体系。 再担保体系内担保机构的业务培训、经验交流、资源共享和协调关系、提供服务、风险监管等。 与再担保体系内担保机构开展分保业务。 对市、县担保机构进行引导和培育,选择其中发展态势好、业务操作规范的担保机构予以资金支持。通过再担保、有条件让渡资金使用权、股权投资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投资管理部 负责科技产业的投资业务和关联产业及项目的投资业务。 各类短期投资和委托业务。 接管担保一部、二部、三部以及再担保部分保项下偿债资产(权益)的管理、处置。 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和参股公司,协助管理全资和控股公司。 融资咨询、财务顾问、资信评级等业务。 租赁、典当业务。
新品种介绍 进口开证额度担保:企业在进口时向银行申请对外开出信用证,对企业开证保证金的缺口部分或开证额度的全部提供担保。 信用证打包贷款担保:企业出口时为解决生产资金短缺问题,以收到的国外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时提供的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担保:企业在从事国内贸易购买货物时,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作为向卖方提供的银行付款凭证时,对汇票金额的全部或保证金敞口部分提供担保。 商业承兑汇票出票担保:企业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时为开票人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商业承兑汇票质押担保:为企业商业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提供的担保。 融资租赁担保:承租人采用租赁方式取得设备时为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保证。 债券担保、基金担保和信托计划担保:为保证债券、基金、和购买信托计划的投资人利益,为发行人对投资人投资本金的安全以及约定的收益提供的担保。 投标担保: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担保,保证一旦中标,即签约承包工程。 工程履约担保:业主要求投标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也包括总承包商要求分包商提供的履约担保。 业主支付保证:为业主向承包商出具的付款保证,保证将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付款担保:当分包商、供应商要求承包商出具支付工资、工程款、供货款保证时,为具有一定信用的承包商提供的担保。 预付款担保:一些工程的业主往往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供承包商周转使用。为承包商提供预付款担保,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不挪作他用、携款潜逃或宣布破产。 保留金担保:当业主按月给承包商发放工程款时,要扣一定比例款项作为保留金,以便在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用于返工。保留金担保是指为承包商提供的保留金担保,换回在押的全部保留金。 维修担保:为承包商提供的,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任何工艺或原材料问题(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一年),负责维修的保证担保。 供货担保:当业主、承包商、分包商要求供应商出具供货担保时,为供应商按时按量供应原材料、设备提供担保。 补偿贸易担保:应引进方的要求,为设备的供应方提供保证,保证引进方及时收到与合同条款相符的设备后,以生产的产品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时间交付供应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偿付设备价款。 财产保全担保:为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对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予以赔偿。 大宗商品交易融资担保: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内的交易商以库存商品质押方式提供融资担保。
担保业务须知
融资担保和非融资担保对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的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成长性好、基本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 申请担保企业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会计独立核算,能按章纳税; (二)原则上应是连续经营2年以上,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净现金流量指标合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额的50%; (三)能按时归还银行贷款,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担保程序 企业提出担保申请。 担保业务部依据企业条件受理申请,发放《委托担保申请书》,并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文件。 担保业务部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后,决定是否受理。 担保业务部对受理的企业进行调查评审。 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决定担保与否和担保金额、期限及费率。 担保业务部与申请担保人和贷款银行等办理相关手续。 担保业务部对在保企业进行监管。 企业正常履行担保主合同,担保责任解除。 担保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贷款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非融资类担保根据担保的经济行为确定期限。
担保费率和收取方式 贷款担保费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以内,按企业风险等级及担保品种分级收取。担保费的标准为:贷款担保额×担保月数×费率。担保费由省担保集团在出具担保文件时向被保证人一次性收取,担保期限较长且担保费数额较大的,也可以按年度收取。非融资担保费率根据担保的经济行为约定。
申请担保企业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担保申请书:包括企业概况、股东组织、企业发展计划、生产经营及效益情况、或有负债情况说明,申请贷款担保的需说明借款资金用途、还款计划,申请非融资担保的需提供担保经济行为的相关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 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公司章程。 《验资报告书》 贷款卡及密码。 当期财务报表及前两年度审计报告。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主管身份证复印件;如公司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事项,尚需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贷款担保(包括贷款行、贷款额及期限)与反担保措施的决议原件。 企业或项目的其他重要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银行对帐单、买卖合同、生产经营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资信等级证书》、《资产评估报告》等复印件)。 本次担保期内现金流预计及项目实施时的可行性报告。 反担保措施的有关材料。 省担保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重要提醒: 担保过程中企业与省担保集团以良好信用为合作基础,申请担保的企业对其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材料有违法或失真现象,一经发现,省担保集团将不予受理且登录于永不受理企业名录中,并保留向各合作银行通报情况的权利。 省担保集团对在担保过程中形成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优先担保,并向合作银行推荐宣传。
再担保对象、条件、费率 再担保是指市县担保机构将其符合省担保集团规定的担保责任向省担保集团申请担保,当市县担保机构全部财产(包括出资人承诺而尚未实际投入的资本金和市县担保机构应追偿的债权)清偿完毕后仍不足以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时,由省担保集团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行为。 再担保对象 市县政府为主要出资人成立的担保机构、民营担保机构等其它类型担保机构。申请再担保业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机构经相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 2、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为其主营业务; 3、实际经营时间不少于一年,能够防范风险,规范经营; 4、具备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建立符合规定的担保业务管理、财务会计、内部管理等制度,具备有同机构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经济管理人员; 5、经营期间,实收资本中的货币资金保持在500万元以上,担保余额相实收资本放大比例在一至五倍,发生的年度代偿率不超过 %,损失率不超过 %; 6、担保的企业全部在担保机构所在地,未有开展异地企业的担保业务; 7、省担保集团要求的其它条件。 再担保程序 1、市县担保机构提出再担保申请。 2、省担保集团审核市县担保机构和其被担保人的资信; 3、签定再担保协议。 4、按约实施管理并收取再担保费。 第九条 市县担保机构应从收取的担保费用中按约定的比例向省担保集团支付再担保费。 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程序、额度、期限及利率 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 (一)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 (二)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第五条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 (三)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 (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六)贷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前景看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七)担保机构确认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程序 (一)社区推荐,街道初审,劳动保障局审核 (二)担保机构核保 (三)贷款申请审查与发放 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 最高不超过2万元,具体数额根据项目的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的情况核定。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合伙经营的,可根据下岗再就业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但不得超过8万元。 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 由借贷保三方商定,最长不超过两年。还款方式主要有分期还贷、一次还贷、具体由借贷保三方商定。 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及保费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担保费由财政拨付,不向被担保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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